【港區國安法】電單車男涉首違國安法裁定表證成立 被告不自辯將傳專家作供
社會
發布時間: 2021/07/09 10:42
24歲男子涉駕駛插上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」旗幟的電單車,而被控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一案於高等法院續審。控方已舉證完畢,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今(9日)裁定被告表證成立。被告決定不自辯,但會傳召兩名專家證人。
本案被告唐英傑(24歲)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、恐怖活動罪,以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的交替控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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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卓欣